一、用“新”药。在过去较长时间用过的药物、饲料中已添加的药物均不宜选用
二、除采用抗菌药物以外,还可用克毒宁、病毒灵、病毒唑、板蓝根等抗病毒药进行治疗。
三、对严重气喘的病猪,需用对症治疗药物、如平喘药氨茶碱、改善呼吸药尼可刹米、改善精神状况和增强心脏功能药苯甲酸钠咖啡因、解热镇痛药复方氨基比林等。
四、不宜紧急出售或屠宰病猪。对个别治疗效果不佳、难于康复的猪,需经当地兽医部门确诊,并在其监督指导下紧急屠宰,经高温处理后就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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