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总体布局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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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化养猪场(大中型)在进行猪场规划和安排建筑物布局时,应将近期规划与长远规划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合理利用现有条件,在保证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做到节约占地,并做好猪场粪便和污水处理。

根据上述原则,在总体布局上至少将猪场划分为生产区、管理与生活区、病猪隔离区等三个功能区。

(1)生产区:该区是整个猪场的核心区,包括各种类别的猪舍、饲料加工调制间、饲料仓库、人工授精室等。该区应放在猪场的适中位置,处于病猪隔离区的上风或偏风方向,地势稍高于病猪隔离区,而低于管理区。该区建筑物布局一般为:种猪舍放在隔离区出口较远的位置,育肥猪及断奶仔猪舍放在进出口附近。这样既便于生产,又减少了种猪感染疾病的机会。同时,要求公猪舍应位于母猪舍上风方向,与县城相距50米以上。交配场应设在母猪舍附近,不宜靠公猪舍太近。

饲料调制室和仓库应设在与各栋猪舍差不多远的适中位置,且便于取水。

各类猪舍应座北朝南或稍偏东南而建,以保持充足的光照,达到冬暖夏凉,各类猪舍间距应保持50米以上,各栋猪舍间距应保持在15-20米的安全距离。

(2)管理与生活区:包括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等,是猪场与外界接触的门户。应建在高处、上风处、生产区进出口的外面。

(3)病猪隔离区:包括隔离舍、兽医室和贮粪场,一般设在猪场的下风或偏风方向。隔离舍和兽医室应距生产区150米以上,贮粪场应距生产区5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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