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本规程适用于贵阳市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肉牛的饲养管理,内容包括无公害肉牛生产基地肉牛生产过程中牛舍、环境、引种、饲料、兽药、防疫、饲养各环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3牛舍的修建3.1牛舍应选址在地势较高、干燥、背风向阳、水源充足、排水良好的地方修建。在修建时应对土壤进行翻新和消毒处理。4育肥牛的引进4.1在基地范围内实行自繁自养的原则。5饲料的使用5.1粗饲料包括牧草、野草、青贮料、农副产品(藤、蔓、秸、秧、荚、壳)和非淀粉质的块根、块茎使用,应是在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中生产的、农药残留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无污染、无异常发霉、变质、异味的饲料。6.1饲料的配制应根据肉牛不同生长发育时的营养需要和标准进行合理、安全的配制,满足肉牛发育的需要.6.2饲喂肉牛时应按制度饲喂,不堆槽、不空槽、不喂发霉变质的饲料。应捡出饲料中的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