牺霞市自1998年开始试验推行对密植郁闭园进行改造,几年来一直存在两种基本观点:第1种观点认为,我市在80年代中期以后栽植的苹果树,株行距绝大多数为2米×3米,品种多为红富士,砧木多为乔化砧,改造郁闭园的根本措施是分步骤进行间伐(或先改接后间伐);第2种观点认为,苹果树绝大多数为细长纺锤形,郁闭园改造不必刨树,可采用“去大枝留小枝”的方法,在改造郁闭的同时,使骨干枝得到更新。
上述两种观点是否都可行?我们认为这不仅是一个必须弄清的理论问题,也是现实急需解决的一个实践问题。众所周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是植物的遗传性决定的。不同树种、不同品种之间遗传性不同,有的可长成大树,有的只能长成矮小的树体。乔砧红富士,砧木与接穗的遗传性决定了它们属于乔化型。在土层深厚的果园,4~5米×5~6米的株行距基本可维持下去;在瘠薄的丘陵山地上,3~4米×4~5米的株行距基本可以维持下去。
既然2米×3米的株行距不能维持长久,就必须在适当树龄进行间伐。否则,就摆脱不了环剥、施用PP333等控势措施。这些控势措施,已被大量事实证明,负作用太大,不利于生产优质高档果,必须废止。“去大枝留小枝”不刨树的改造办法,只可以在矮砧果园或短枝型苹果上试用。
文章来源:民发发农业技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