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母兔交配前后至怀孕15日前,根据母兔体况分别采用限量饲喂或增补饲喂,防止母兔过肥不利于生产。偏瘦弱的母兔应抓住时机加强饲喂,促其尽快复膘,为哺育子兔夯实基础。哺乳期的母兔宜采用自由采食以满足体内胎儿及子兔的快速生长发育,并防止吊奶事故发生。此期的重点是饲料尽可能全价,让母兔吃饱吃好。
做好接产工作和供足饮水,并根据生产所需、养殖水平、饲料配方调整子兔数,最多的带子数坚决不超过母兔的乳头数,无法寄养的子兔应在产子当日遗弃。无论孕兔、哺乳兔均不得使用霉变饲料,不能确定是否有害的药物不得用于孕兔,否则,易致流产、死子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