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母兔交配前后至怀孕十五日前,根据母兔体况分别采用限量饲喂或增补饲喂,防止母兔过肥不利于生产。偏瘦弱的母兔应抓住时机加强饲喂,促其尽快复膘,为哺育仔兔夯实基础。孕后十五及哺乳期的母兔宜采用自由采食以满足体内胎儿及仔兔的快速生长,发育并防止吊奶事故发生。此期的重点是,饲料尽可能全价,让母兔吃饱、吃好。
其次,做好接产工作、供足饮水并根据生产所需、养殖水平、饲料配方确定、调整仔兔数,最多的带仔数坚决不超过母兔的乳头数,无法寄养的仔兔应在产仔当日遗弃。无论孕兔、哺乳兔均不得使用霉变饲料,不能确定是否有害的药物不得用于孕兔,否则,易致流产、死仔事故的发生。在冬季低温对仔兔的致死也不容忽视,应引起注意。有些孕兔产前无征兆,产后拉毛的应做淘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