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东港区绿色苹果的生产。
二、园地选择
1、产地选择
产地应选择在生态环境良好、不(或不直接)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的农业生产区域,并远离城市、公路、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要道,以避免有害物质的污染。
基地土壤结构适宜、理化性状好、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在1.0%以上。土层深厚,活土层在60cm以上。地下水位在1.5米以下。土壤PH值在6.0-7.5,总盐量在0.3%以下的轻壤或沙壤地,地力中等以上,不内涝、不高燥,并且具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生产区域。
2、产地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绿色食品苹果产地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82要求。产地周围生态条件良好,远离污染。
3、产地农田灌溉水质量要求
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GB3838-2002要求,生产用水质量符合GB5084-1992要求。PH值在5.5-8.5之间,灌溉用水或上游水没有对产地构成污染威胁的污染源。
4、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要求。土壤背景值正常,产地无重金属矿山,土壤中无超标农药残留。
5、气候条件
年平均气温8-14℃,绝对低温不低于-25℃。1月平均气温不低于-10℃。年降雨量300-800mm。
三、栽植技术
按NY/T441-2001的5.1-5.6执行,即先整地,按行株距挖深宽0.8-1.0米的栽植穴,沟穴低填厚30cm左右的作物秸秆。挖出的表土与足量有机肥、磷肥、钾肥混匀,回填沟中。待填至低于地面20cm后,灌水浇透,使土沉实,然后覆上一层表土保墒。
栽植时,在栽植穴内按株距挖深宽30cm的栽植穴。将苗木放人穴中央,舒展根系,扶正苗木,纵横成行,边填土边提苗、踏实。填土完毕在树苗周围做直径1米的树盘,立即灌水,浇透后覆盖地膜保墒。栽植时间一般在春季进行。栽植深度,实生砧苗木的接口略高于地面;营养系矮化、半矮化中间砧苗木约有二分之一长度的中间砧埋于地下;营养系矮化、半矮化自根砧苗木的接口应高出地面l0cm以上,春栽苗栽植后立即定干,定干后,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剪口。
四、土肥水管理技术
(一)土壤管理
1、深翻改土。分为扩穴深翻和全园深翻。每年秋季果实采收后结合秋季施基肥进行。扩穴深翻为在树干外围挖环状沟或放射状沟,沟宽60-80厘米,深30-40厘米。全园深翻,栽植穴外的土壤全部深翻,深度30-40厘米。
2、覆草和埋草。覆草在春夏季施肥灌水后进行。覆盖的材料可以用麦秸、麦糠、玉米秸、稻草等。一般覆草厚度15-20厘米,薄了不利于保湿、保温和消灭杂草,覆草后上面压少量土,以防火灾和大风吹走。每亩可覆盖1500-2000公斤,均匀的覆盖在全部果园的地表上,靠近树干处留出0.5厘米距离,不要局限在树盘内覆草,因为根系大大超过树冠边缘。连覆3-4年后浅翻一次,浅翻结合秋施基肥进行,面积不超过树盘的四分之一。也可结合深翻开大沟埋草,提高土壤肥力和蓄水能力。
3、种植绿肥和行间生草。行间提倡间作绿豆、毛叶曹子、豌豆等绿肥作物,通过翻压、覆盖和沤制等方法将其转变为苹果园有机肥。有灌溉条件的苹果园提倡生草制。
4、中耕。清耕制果园生长季节降雨或灌水后,及时中耕松土,保持土壤疏松无杂草,或用除草剂除草。中耕深度5-10厘米,以利调温保墒。
(二)果树施肥技术
1、绿色食品苹果树施肥原则:
(1)用地与养地相结合,有机与无机相结合;
(2)改土养根与施肥相结合;
(3)配方施肥,限制施用含氯化肥,禁用硝态氮肥;(4)合理施用中、微量元素肥料。
2、施肥方法和数量
(1)基肥。秋季果实采收后施人,以农家肥为主,年全部的有机肥(必须发酵腐熟后再施用),全年N肥的20%,P肥的20%,K肥的20%,微肥和中量元素肥料可与有机肥一起施人(微量元素肥料一次施用可持续2-3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