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植保总站:做好水稻细菌性条斑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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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省暴雨频繁,滁州、淮南、六安等市相继发生水稻细菌性条斑病(以下简称水稻细条病)。为切实抓好水稻细条病监测、防控工作,省植保总站近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疫情监测。水稻细条病是水稻重要的检疫性病害,其发生具有流行性、暴发性、毁灭性特点,一旦发生,将会造成水稻严重减产。近期,水稻细条病在我省发生范围有不断扩大之势,对我省水稻生产安全产生巨大威胁。各级植保站要切实提高对防控水稻细条病重要性的认识,把水稻细条病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当作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各水稻产区要设立监测点,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定期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发生动态。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防控。近期,我省部分地区已发现水稻细条病零星发生,各级植保站要迅速组织检疫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病情调查,尤其在每次台风、暴雨过后要组织人员下田查看,一旦发现疫情,要根据疫情上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机构报告。疫情发生区的植物检疫机构要积极主动向广大农户大力宣传水稻细条病的危害性和防控技术,加大防控力度,迅速组织农户选用50%氯溴异氰尿酸水溶液粉剂或20%噻森铜悬浮剂等药剂及时进行防治。对上一年发生疫情的区域,及病田周围的田块于近期要普遍进行施药预防,暴雨过后进行补防,尽力控制和缩小发生面积,减轻危害程度,降低生产损失。

三是强化检疫,控制疫情蔓延。水稻细条病远距离传播途径主要是带菌种子调运,因此,各级植保站要高度重视水稻种子的调运检疫。未发生病情的地区,对调进的水稻种子要进行严格检查,对没有植物检疫证书,私自调种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植物检疫条例》进行处罚,防止疫情传入。已发生疫情的市、县植物检疫机构,要严格检疫制度,严禁在疫情发生区制种,防止发生区的种子、种苗等植物产品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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