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水稻生产灾后自救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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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灾区水稻生产情况及灾情,建议因苗制宜,采取以下生产自救形式。

一、排涝后秧苗已经死亡的

双季稻区淹水时间较长、排涝后无法恢复正常生长的秧苗,可以采取“早翻早”的形式,再种一季。即在7月20日以前,采用直播的方式,种一季早稻,品种可选用“1193-3”;而在7月20日以后排涝的,可以改种绿豆、荞麦及蔬菜等。

二、排涝后秧苗可以恢复正常生长的

这部分主要是受内涝影响,洪水淹没时间在7天以内,抓紧排涝后,秧苗可以恢复正常生长。主要是加强管理,具体措施是:

1、抢排水:晴天温度高时,可以先排至浅水,不要一次排干;阴天可以直接排干,轻搁田。

2、捞出杂物,洗净秧苗:洪水过后,应该立即捞出杂物,同时,用清水喷淋洗净秧苗。

3、补施肥料:结合露田,可以补施一次肥料,用量为每亩5公斤尿素加5公斤氯化钾。

4、防治病虫害:要特别注意纹枯病的防治,可用井岗霉素进行防治(用法和用量参见说明书);当前还要注意防治稻纵卷叶螟;此外,还应注意防治稻飞虱、稻瘟病等病虫害。

技术依托单位:安徽省农科院水稻研究所联系人:罗志祥联系电话:0551-21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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